越南登記檢驗局正在主持起草新的國家技術法規,擬取代現行QCVN 14:2024/BGTVT,並提交建設部頒佈。草案中的一項內容是,要求氣缸容量超過125立方釐米、或電動機功率大於11千瓦的摩托車強制配備防抱死制動系統(ABS)。該要求目前仍屬草案建議,尚未生效。

登記檢驗局承認,加裝並整合ABS會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進而對車輛售價產生一定影響,但評估認為漲幅不會對消費者造成大的負擔。該局援引數據稱,2025年屬於擬議適用範圍的在產、組裝及進口摩托車約佔總量的5.87%,其中約一半已配備ABS,因此實際需要補充配備的車輛僅相當於統計總量的約3%。

支持該提議的研究由建設幹部培養戰略學院與亞洲防傷害基金會(AIP Foundation)合作開展,在河內和胡志明市調查了1247名摩托車使用者。結果顯示,約85%尚未使用過配備ABS車輛的人願意為加裝該技術額外付費,多數人可接受的加價不超過250萬越南盾。

登記檢驗局表示,ABS可減少制動時車輪抱死,幫助騎手在緊急剎車或低附著力路面上保持對車輛的控制,降低失穩風險;研究結果也顯示,配備ABS可能有助於減少摩托車相關的事故、死亡和受傷人數。該局認為,儘管新要求會產生部分成本,但對使用者和社會而言長期收益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