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政部正在就一项政府决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拟颁布至2030年、展望至2045年的建设廉洁国家与廉洁社会战略。草案将廉洁制度、廉洁公务和廉洁干部队伍列为三大支柱,并把建设、践行和传播廉洁文化作为贯穿各领域的要求,而非单列为一个支柱。
草案以公共部门廉洁为重点,同时关联企业、职业活动和社会生活中的廉洁实践。文件说明,对事业单位人员和武装力量的实施将结合专门法律、活动性质及特殊管理制度。草案正文包括范围、术语、观点,2030年目标与2045年愿景,任务、措施、优先事项与路线图,以及组织实施和经费等内容,另附三份附录细化优先任务、与现有战略的衔接及指标框架。
草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在廉洁建设与实践上取得明显转变,加强三大支柱之间的衔接,提升公开、透明、问责、权力控制和利益冲突防控的效果。具体目标按领域分阶段设定:廉洁制度方面,到2028年底前梳理规定、权限和责任方面的障碍,到2030年形成跟踪处理结果;廉洁公务方面,2027年在选定的3个部委和3个地方确定优先流程,2029年7月1日前完成试点评估,2030年评估责任、协调、公开、意见处理和服务的质量。
干部队伍方面,草案提出2027年确定需优先更新的岗位类别、情形和材料,2028年底前补充必要内容并纳入培训,2030年评估运用能力和实践条件。社会廉洁实践方面,2028年底前选用适合教育、企业支持和社区传播的内容材料,2030年评估其适用性及反馈渠道的可及性。草案明确区分法律义务与鼓励性内容,并规定不因此产生经营条件或廉洁认证手续。
草案列出四组主要任务:完善廉洁制度,重点处理公共资源管理中权限、责任和协调方面的障碍;建设廉洁公务,厘清工作全流程责任,改进多主体参与及分级分权后的流程;建设廉洁队伍,将标准与职责、岗位和工作结果挂钩;建设并传播廉洁文化,连接学校教育、家庭、企业和社区。附录一确定9组优先任务,每项均明确产出、牵头机构、配合机构和时限,并与附录二的继承内容和附录三的16项指标挂钩。
路线图方面,2027年准备计划、标准和试点选择,2028年实施并初步小结,2029年7月1日前完成试点评估,此后按有权机关决定推进,跟踪至2030年底,并于2031年第一季度总结;2031年至2045年继续发展经检验的措施。草案强调现行法律义务照常执行,不等待试点结果。组织实施上,内政部为统一跟踪汇总的牵头机构,政府监察总署负责风险防控和利益冲突控制工具的专业事务,司法部负责法律普及,文化体育旅游部负责文化与社区传播,教育培训部负责学校教育,并建议越南工商联合会牵头企业支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