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政部正在就一項政府決議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該草案擬頒佈至2030年、展望至2045年的建設廉潔國家與廉潔社會戰略。草案將廉潔制度、廉潔公務和廉潔幹部隊伍列為三大支柱,並把建設、踐行和傳播廉潔文化作為貫穿各領域的要求,而非單列為一個支柱。
草案以公共部門廉潔為重點,同時關聯企業、職業活動和社會生活中的廉潔實踐。文件說明,對事業單位人員和武裝力量的實施將結合專門法律、活動性質及特殊管理制度。草案正文包括範圍、術語、觀點,2030年目標與2045年願景,任務、措施、優先事項與路線圖,以及組織實施和經費等內容,另附三份附錄細化優先任務、與現有戰略的銜接及指標框架。
草案提出的總體目標是到2030年在廉潔建設與實踐上取得明顯轉變,加強三大支柱之間的銜接,提升公開、透明、問責、權力控制和利益衝突防控的效果。具體目標按領域分階段設定:廉潔制度方面,到2028年底前梳理規定、權限和責任方面的障礙,到2030年形成跟蹤處理結果;廉潔公務方面,2027年在選定的3個部委和3個地方確定優先流程,2029年7月1日前完成試點評估,2030年評估責任、協調、公開、意見處理和服務的質量。
幹部隊伍方面,草案提出2027年確定需優先更新的崗位類別、情形和材料,2028年底前補充必要內容並納入培訓,2030年評估運用能力和實踐條件。社會廉潔實踐方面,2028年底前選用適合教育、企業支持和社區傳播的內容材料,2030年評估其適用性及反饋渠道的可及性。草案明確區分法律義務與鼓勵性內容,並規定不因此產生經營條件或廉潔認證手續。
草案列出四組主要任務:完善廉潔制度,重點處理公共資源管理中權限、責任和協調方面的障礙;建設廉潔公務,釐清工作全流程責任,改進多主體參與及分級分權後的流程;建設廉潔隊伍,將標準與職責、崗位和工作結果掛鉤;建設並傳播廉潔文化,連接學校教育、家庭、企業和社區。附錄一確定9組優先任務,每項均明確產出、牽頭機構、配合機構和時限,並與附錄二的繼承內容和附錄三的16項指標掛鉤。
路線圖方面,2027年準備計劃、標準和試點選擇,2028年實施並初步小結,2029年7月1日前完成試點評估,此後按有權機關決定推進,跟蹤至2030年底,並於2031年第一季度總結;2031年至2045年繼續發展經檢驗的措施。草案強調現行法律義務照常執行,不等待試點結果。組織實施上,內政部為統一跟蹤彙總的牽頭機構,政府監察總署負責風險防控和利益衝突控制工具的專業事務,司法部負責法律普及,文化體育旅遊部負責文化與社區傳播,教育培訓部負責學校教育,並建議越南工商聯合會牽頭企業支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