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10月30日上午表决通过关于吸引、重用和发展高质量人力资源及人才的机制与政策决议。决议面向总工程师、首席建筑师、青年科学家、青年工程师,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领域专家,管理者和法律专家,以及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和其他重点行业的人才。

对于以合同方式引进的专家和人才,胡志明市在首次签约时提供一次性初始收入补贴。总工程师、首席建筑师、青年科学家、青年工程师及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领域专家按一类地区最低工资的100倍补贴,即每人5.31亿越南盾;其余专家和人才群体按80倍补贴,即每人4.248亿越南盾。

月度收入方面,专家群体为最低工资的20至50倍,约合每人每月逾1.06亿至2.655亿越南盾。具体数额由有权机关依据任务要求、吸引人才委员会审定结果和资金平衡能力决定,因此最高档并不适用于所有个案。

住房支持方面,符合条件的专家可获安排公务住房或专家住房。不属于住房安排范围、未享受类似支持政策并持有合法租房合同和有效凭证者,可按实际租房费用获支持,上限为最低工资的4倍,即每人每月2124万越南盾。

决议同时覆盖被录用为胡志明市政治系统公务员、职员的高水平人员。教授、副教授及符合若干专业标准者,在现有工资和津贴之外每月另获2655万越南盾;博士或同等学力者每月2124万越南盾;硕士或同等学力、优秀本科毕业生每月1593万越南盾;其余符合录用条件者每月1062万越南盾。

决议还设立基于工程和产品成果的奖励:由个人完成的工程,按胡志明市财政实际支付该工程经费的1%计算奖励,每人每项工程最低5000万越南盾、最高5亿越南盾,在工程按规定验收、批准或认可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