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0月31日决定,对8名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青少年提起刑事诉讼并起诉嫌疑人。9名涉案人员均为男性,年龄在15至18岁之间,其中6人来自明带乡,2人来自新山乡,1人来自武庙乡。另一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纳入地方管理和教育范围。
据调查材料,9月3日晚,这群青少年在明带乡集合,商议结伴“去攀”。这是他们内部使用的暗语,指寻找路上行人挑起事端、打架。他们准备了2把剑、1把橡皮弹弓和40个玻璃啤酒瓶,为躲避职能机关发现,拆下车牌、戴上口罩,分乘5辆摩托车沿316省道前往青山乡方向寻找目标。
在青山乡路段,他们发现两名年轻男子共乘一辆摩托车,便认定为目标,高速追逐、连续轰油门挑衅,迫使对方加速逃离。该团伙继续追赶,并向两名男子投掷玻璃瓶。两名男子行至陶舍乡春禄村路段时左转进入居民区躲避,与团伙中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座一人左小腿下三分之一处骨折。事后,部分涉案人员还打砸受害者的车辆,取下车牌带回家中藏匿。
调查机关根据收集到的材料和证据,逐人核实行为后,对9人中的8人作出起诉决定。警方表示,此类结伙携带凶器、寻找路人滋事的行为不仅扰乱治安秩序,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职能部门建议家庭和学校加强配合,管理教育青少年,及时发现并阻止聚集、准备凶器或意图滋事的苗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