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第42/2026/TT-BYT號通知於2026年11月1日生效,對通過113熱線接收醫療求助信息和院前急救流程作出規定。通知由衛生部常務副部長武孟河於2026年10月31日簽署。按規定,所有打到113的醫療求助信息須轉接至省級公安指揮信息中心113總檯的值班醫務人員。
值班醫務人員接到來電後與求助人溝通確認需求;需要急救時,對病人或傷者進行傷情分類並提出急救要求。若需出動,值班醫務人員下達院前急救調度令,優先選擇合適且能快速抵達的急救機構,並跟蹤、配合急救組選擇與病情、專業要求、接收能力和轉運條件相符的接收機構。超出權限的情況須報有權限的層級決定。
急救組接到調度令後須儘快趕赴現場,按病情、現場條件和專業範圍實施初步救治,並決定接收醫院、通知院方準備,同時向113總檯更新信息;病情超出處置能力時須報總檯請求支援。救治完成後,急救組轉運、交接病人,並向總檯報告院前急救活動結束。
通知要求院前急救機構設立信息接收部門,確保每週7天、每天24小時接收信息;急救組須按獲批的專業範圍組建。各機構須保障人力、車輛、藥品、醫療設備和信息系統,包括在救護車上安裝定位設備並與省級公安指揮信息中心連接數據,執行調度令並更新資源待命狀態,制定內部流程並定期培訓演練。
接收病人的醫療機構也須設立院前急救信息接收部門並保持24小時運轉,準備人力、床位、藥品和設備,向急救機構和113總檯反饋信息。省級人民委員會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落實並安排資源;衛生專業機構與省級公安配合,根據人口規模和急救網絡實際情況確定值班人力的數量與結構。
通知設定準備時限:各地須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院前急救機構和車輛名單梳理,定期更新並在省級門戶網站公開;113總檯醫務人員的名單梳理及政治標準核查須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地方完成資源投入和設施升級以接入調度系統的期限也是2027年7月1日。執行中遇到困難,可向衛生部醫療管理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