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部已向各高校發出公文,要求公立與私立高校依據政府第238/2025/NĐ-CP號法令,對每個培養層次、專業和培養項目的學費標準進行核查。該法令為2026-2027學年公立高校設定了分學科門類的學費上限。

根據法令,尚未自主保障經常性支出的公立高校,醫學與藥學類學費上限最高,為每人每月350萬越南盾;護理、助產、營養、口腔頜面、醫學技術、公共衛生與衛生管理類為266萬越南盾;數學、統計、計算機、信息技術、工程技術、製造加工、建築與建設、農林水產、獸醫類為209萬越南盾;藝術類最低,為171萬越南盾。複合學科、跨學科專業的學費上限,按各組成部分專業學費的平均值確定。

對於自主程度更高的公立高校,法令允許按係數上浮:自主保障經常性支出的高校,學費上限為上述標準的2倍;自主保障經常性和投資支出的高校,為2.5倍。碩士學費上限為對應本科標準的1.5倍,博士為2.5倍。半工半讀和遠程教育學費不得超過對應全日制學費的150%。

私立高校可自主確定學費和其他教育服務價格,但須確保彌補成本並依法公開,向學習者和社會作出說明,並闡明價格構成、路線圖及後續年度漲幅,其中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漲幅不得超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