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就一名离职教师能否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的问题作出答复,指出现行规定不允许已离职、退休等特定人员签订此类合同,并建议当事人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机关寻求具体指导。

提问者Dũng提出,希望就上述内容获得具体指引。内务部在答复中援引政府第235/2026/NĐ-CP号法令第9条第1款a项的规定:对于正在担任干部、公务员的人员,正在武装力量中工作的人员,从事机要工作的人员,以及已离职、退休且属于依法尚未签订合同对象的人员,不得签订合同。

该法令于2026年6月26日颁布,规范公立事业单位中执行工作的合同事宜。内务部在答复中未就Dũng个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单独认定,而是建议其联系教育培训厅及有权管理该小学的机关,以获得指导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