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项涉及住宿登记身份查验的政府法令于11月15日生效。据CafeF财经报道,该法令为第392/2026/NĐ-CP号,修订和补充安全、秩序领域行政手续与经营条件的多项规定,其中第14条调整了住宿场所查验住客身份证件的责任。
新规要求,酒店、旅馆、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在接待住客时,必须查验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thẻ căn cước)、公民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临时居留证,以及越南国家机关签发、附有照片且可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与旧规相比,新法令将“身份证”正式列入清单,并把人民证(giấy chứng minh nhân dân)移出列举范围。
对于没有身份证件的住客,住宿场所仍可安排房间入住,但业主或管理者须在安排房间后立即通知乡级公安或辖区派出所,以便按规配合管理和检查。报道将这一安排描述为既便利住宿经营和住客实际需求,也强化住宿场所的申报与人口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