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11月3日繼續開庭審理天明智集團股份公司董事長周氏成(66歲)及其同案被告共23人。庭審結束訊問階段後,法院轉入辯論,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代表當庭提出對各被告的量刑建議。

檢方建議以“侵佔財產罪”判處周氏成14至15年有期徒刑,以“非法買賣發票、憑證繳納國家預算罪”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合併建議刑期為16至18年。其餘被告多為天明智公司下屬員工,或向周氏成購買非法發票的石油企業負責人,建議刑期最低為罰金,最高為11年有期徒刑。

周氏成被指控侵佔汽油價格平抑基金近790億越南盾,並通過非法買賣發票獲利逾200億越南盾。她在庭上稱,2020年新冠疫情暴發後油品經營困難,公司採用不開發票的銷售方式以提高銷量、消化庫存,所得用於維持企業經營,並未意圖侵佔平抑基金。審判長駁回這一說法,指出銷售油品卻不開發票、不按規定提取繳納基金,即屬侵佔平抑基金;企業無論因何困難,售油時仍須履行繳納義務,否則即屬違法並須追究刑事責任。周氏成隨後表示已認識到錯誤,並稱至今已繳納近1000億越南盾用於彌補後果。

同案被告、榕桔石油公司(PVOil Vũng Áng)前會計何玉榮被檢方建議以侵佔財產罪判處終身監禁。他被控通過向外部企業“暗中出售”逾500萬升油品而不開發票、不錄入系統,侵佔該公司逾940億越南盾。何玉榮在審理中承認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作案,稱侵佔款項幾乎全部用於網絡賭博並輸光,未用於其他用途,也未分給他人;他變賣祖輩留下的土地及本人住房,籌得35億越南盾用於彌補後果。

據指控,何玉榮侵佔的油品全部賣給越中公司經理高寶玉,每升給予500至1000越南盾折扣,高寶玉共獲利逾46億越南盾。檢方建議以侵佔財產罪判處高寶玉7至8年有期徒刑,認定其為何玉榮提供幫助的共犯;另以逃稅罪建議判處30至3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建議刑期為9年6個月至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