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推出一项试点方案,对各部门、部级机构和地方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进行电子化评估与评分。根据越南之声报道,方案要求100%的评估、评分指标实现数字化,并在电子环境中执行、跟踪、评估和监控。决定自2026年11月2日起生效。

方案设定了数据自动化的目标:至少80%的评估、评分数据应通过与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国家公共服务门户、行政审批事项处理信息系统及其他平台系统的连接、共享和同步来自动采集。评分将基于数据自动完成,并按实时或与各数据源特性相适应的更新频率进行更新。

评估结果将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和国家法律门户上公布公开,并与政府及总理的指挥调度信息系统连接整合。方案还提出建立预警机制,针对结果偏低、存在“堵点”或任务执行迟缓的部门、部级机构和地方发出提醒。

评估范围包括两大指标组。第一组针对与民众和企业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经营条件的削减与简化,涵盖法律草案和文件中的规定质量管控、现行文件削减简化方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削减、分级和简化结果的满意度。第二组针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服务民众与企业的质量,涵盖信息公开透明、事项处理结果与质量、数字化与数据复用,以及办理满意度。

评分汇总后,各部门、部级机构和地方将按五个等级分类:优秀、良好、中等偏上、中等和薄弱。对部属机构及省市人民委员会的评估评分,则用于各部门和地方行政审批改革的指挥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