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在三个多星期内记录到两起冒充公安机关人员的电话诈骗案,涉案存款分别为15亿越南盾和9.21亿越南盾,均在银行职员与当地公安介入后被拦截,未造成资金损失。

据职能机关信息,2026年10月12日,河静省禄河县(Lộc Hà)农业银行分行职员配合公安,阻止了一起具有侵占财产迹象的诈骗案,保住了T.V.C.夫妇15亿越南盾的定期存款。此前,这对夫妇接到自称公安干部的电话,对方称其家庭与超过68亿越南盾的债务以及洗钱、买卖毒品团伙有关。

对方不断以威胁性信息施压,要求夫妇配合调查并申报现有资产,包括黄金、外币和银行存款。在得知家中有15亿越南盾存款后,对方又以核实为由,要求提供存折照片和身份证件。银行职员发现客户表现异常,主动配合公安核查,确认存在诈骗迹象后及时阻止,使这笔钱得以保全。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26年11月2日,地点为河静省四美乡(Tứ Mỹ)。四美乡公安与南(Nầm)农业银行分行配合,使一名64岁女性免于损失9.21亿越南盾存款。当事人为P.T.H.,生于1962年,住四美乡山河村。

据材料,H.此前接到陌生人来电,对方自称职能机关干部,称她与一个洗钱犯罪团伙有关,非法获利高达690亿越南盾。对方持续威胁,要求她保密、不向任何人透露,并申报现有资产;在得知她持有9.21亿越南盾存折后,要求她取出全部款项转入指定账户,理由是服务于核实和调查。对方还叮嘱她,若银行职员询问取款目的,就回答是取钱给子女建房。

办理业务过程中,银行职员发现H.表现异常、交易内容存在被骗风险,主动联系四美乡公安配合核实。公安人员随后到场直接沟通,分析冒充职能机关干部进行威胁、心理操控并要求转账的手法,H.认清事情性质后停止交易,未向对方转账。

两起案件的共同点是,作案者先套取当事人资产信息,尤其是银行存款金额,再编造涉及调查、洗钱或犯罪的剧本制造恐慌,迫使当事人取款并转入指定账户。作案者通常要求当事人保密、不与亲属联系,并按电话指示操作,甚至事先准备好应对银行职员询问取款用途的说辞。

公安部门提示民众提高警惕,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存款金额或验证码,不向自称公安、检察院、法院或职能机关人员要求的账户转账;公安机关不会要求民众向个人账户转钱以服务调查。接到可疑电话时应保持冷静,主动联系最近的公安机关接受核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