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11月4日下午在国会大厦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就国会关于发展越南旅游若干特殊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提出意见。草案以简化程序制定,预计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副部长阮辉勇在会上陈述政府呈文时表示,颁布该决议十分必要,旨在及时将政治局2026年8月22日第26-NQ/TW号决议制度化,推动旅游成为新时期支柱经济产业。他指出,旅游业仍存在品牌旅游集团数量有限、企业缺乏投资资金、高质量人力资源不足以及缺少直飞客源市场航线等瓶颈。

草案提出到2030年的目标,包括在河内、胡志明市和岘港形成三个旅游增长极,发展10个重点旅游中心、20个国家旅游区和15个强势品牌集团,并保障150万间住宿客房,创造230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和350万个间接就业岗位。草案经修订后共13条,其中第4至第11条规定7组特殊政策,涵盖高质量旅游项目扶持、企业与社区联动、受控试验机制、人力资源发展、特殊签证政策、优先投资连接增长极的多式联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国家旅游促进计划和困难地区扶持。

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副主席谢文河作审查报告时表示,委员会高度赞同颁布决议的必要性及简化程序提交国会,认为草案符合宪法、与国际条约相容,并同意调整范围、适用对象及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国防安全相结合的实施原则。委员会同时建议起草机关继续审查投资优惠规定,确保重点突出、与项目实际贡献相称,严格管理公共资源并平衡国家预算,并明确住宿设施和新航线扶持的标准、对象与期限,审查政府和省级人民议会的政策发布权限,以及仔细测算过渡条款和决议生效时间。

讨论中,国会代表集中就受控试验机制和土地租金减免规定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建议在优惠目录中补充“数字旅游项目”类型,并强调扩大夜间经济和特殊签证优惠必须与收紧出入境、居留和国家安全管理的机制同步。代表们还建议明确优先区域与各项政策享受条件之间的关系,审查法律同步性,避免实施中出现重叠或障碍。

委员会主任阮德荣在总结时强调,颁布的特殊机制政策必须真正为旅游业发展创造动力,提高该行业对整体经济增长的贡献比重;一切扶持和优惠政策都须建立在实质经济核算基础上,确保公共资源用于正确目标并产生实际价值。他要求起草机关继续与相关机构配合,逐条仔细审查,确保可行性、严密性和高度同步,为决议在国会通过后尽快落地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