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和庆坊Đà Sơn山区的巨型石佛工程目前已基本成形,工地仍集中着多台设备和机械。据和庆坊人民委员会通报,石佛本尊像的施工量已完成约八成,观音菩萨像部分则尚未开工。

和庆坊人民委员会近期就居民对Đà Sơn石佛建设的意见作出回应。当地说明,在岘港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及职能部门统一主张后,富美和有限责任公司(Công ty TNHH Phú Mỹ Hòa)推进Đà Sơn精神文化区方案,并获得各级主管部门同意。

按已公开的审批过程,岘港市人民委员会2014年批准Đà Sơn精神文化区1/500详细规划,范围位于原莲沼郡和庆南坊的Đà Sơn区域。2016年,市建设厅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审定,并于同年向富美和有限责任公司核发建设许可证。

建设厅介绍,2013年该公司提交呈文,建议市人民委员会致函第五军区,申请在Đà Sơn A石矿及Đà Sơn扩建矿部分土地上建设精神文化区;第五军区同意后,市人民委员会确定选址,并交由该公司编制投资建设方案。

根据建设许可证,工程包括石佛本尊像和观音菩萨像两项。本尊像为整块石材制作,建筑面积超过1800平方米,高65米;观音像建筑面积351平方米,高40米。

当地表示,由于审定材料和建设许可证均未规定具体实施进度,项目施工不受完工时间限制。工程虽未完成,仍有民众每天前来观看这尊巨型石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