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没有常住地,也没有暂住地,可以办理身份证吗?如果可以,我需要做什么?(一位读者)
无需户口即可办理身份证
根据2023年《身份证法》第19条,可办理身份证的人是越南公民。据此,14岁及以上的越南公民必须办理身份证手续,14岁以下的越南公民可根据需求办理身份证。
2023年《身份证法》和2020年《居住法》均规定,办理身份证不再像以前那样要求公民拥有纸质户口簿,但仍需在国家人口数据库中确定居住地。
2020年《居住法》第19条规定了没有常住地、暂住地的人的居住地。
据此,如果因不符合常住登记条件而没有常住地和暂住地的人,其现住地应登记为暂住地。
如果没有具体居住地点,则现住地确定为该人实际居住的乡级行政单位。
没有常住地、暂住地的人必须向现住地的居住登记机关申报居住信息。
居住登记机关有责任根据国家人口数据库和居住数据库中的信息字段指导居住信息申报。
根据2021年第62号法令第4条(详细规定《居住法》若干条款),如果公民申报的信息准确,居住登记机关有责任将公民信息更新至居住数据库,并通知、向公民发放居住信息确认书。
已获得居住信息确认书的人有责任在符合条件时立即登记常住或暂住。
三种办理身份证的方式
没有常住地、暂住地的人想办理身份证,可按以下方式操作。
方式一:公民前往您所在街道/乡的居住登记机关,说明没有常住地、暂住地,提供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籍贯、父母信息)。乡级公安将查询人口数据、核实,并为公民办理身份证。
方式二:公民根据2020年《居住法》登记暂住,然后办理身份证,这是最快的方式。
《居住法》第27条规定的暂住登记条件相当简单。公民为劳动、学习或其他目的在合法住所居住30天及以上,必须登记暂住。
暂住登记档案包括居住信息变更申报表和证明合法住所的文件、资料。暂住最长期限为2年,并可多次续期。
方式三:对于尚未有人口数据的情况,民众可前往街道/乡的居住登记机关交流信息,并要求登记并办理身份证。
居住登记机关将要求提供以下文件:出生证明、地方身份证明或籍贯核实。更新人口数据后,您将获得身份证。
如果公民完全无法确定居住地或身份,则无法办理身份证。届时公安机关必须在发放前核实(公民申报的)信息。
不得登记暂住的地点
《居住法》第23条规定了一些不得登记暂住的地点:
位于禁区、禁止建设区域或侵占、占用国防、安全、交通、水利、堤防、能源、基础设施工程保护界标、已分级的历史文化遗迹、已发布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风险警告区域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工程保护区域内的住所。
全部住宅面积位于非法侵占、占用土地上或建在法律规定的不足建设条件土地面积上的住所。
已有国家有权机关的土地收回决定和补偿、援助及再安置方案批准决定的住所;部分或全部住宅面积存在与所有权、使用权相关的争议、申诉但尚未依法解决的住所。
根据国家有权机关决定被没收的住所;用作常住登记地的交通工具已被注销登记或没有法律规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证书的住所。
已有国家有权机关拆除决定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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