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三周,H. 仍有联系,但之后开始承诺却不还钱。由于未收到还款,我联系了 H. 的一些朋友提醒其还债,并附上我与 H. 之间的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
由于过于气愤,我在个人 Facebook 页面上发帖反映 H. 借钱不还的情况,但一天后我删除了该帖子。随后 H. 切断了与我的联系。
到了大约 2025 年 6 月,我联系了 H. 的母亲,请她通知 H. 还钱,但家人表示不还。
从 2025 年 6 月至今(2026 年 3 月),我不再联系或继续追债。目前我仍保留着 H. 借款时的身份证。
根据法律规定,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要求 H. 归还借款?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报警或提起民事诉讼?
我目前持有 H. 的身份证是否违法?应如何处理?
-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律师阮仲仁回答: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建立了无期限且有利息的借款合同。
因此,根据 2015 年《民法典》第 469 条第 2 款的规定,您有权随时要求归还借款,但必须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借款人。
合理提前通知时间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决定,但自通知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您的情况可以根据 H. 身份证上的居住地址,向 H. 居住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您收取的利息过高(每周 140 万越南盾),本金为 700 万越南盾。该利率超过了 2015 年《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利率的 5 倍,因此即使提起民事诉讼,您也只能要求不超过年利率 20% 的利息。
此外,该利率可能导致您承担 2015 年《刑法典》第 201 条规定的“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贷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身份证法》第 7 条规定,被禁止的行为包括:非法持有身份证、身份证证明文件,以及抵押或接受抵押身份证、身份证证明文件。
因此,您持有 H. 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
此外,处罚也非常严厉,可能处以 800 万至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并可能没收违法物品和工具,以及采取补救措施,即根据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的第 282/2025/ND-CP 号法令第 11 条的规定,强制归还身份证。
您应主动联系 H. 或其家人,或根据 H. 身份证上的地址联系 H. 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将身份证归还给 H.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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