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影响力的人在行为失控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而被侮辱者正当自卫权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又在哪里?
音乐家承认当晚喝了很多酒,失去控制并说了不当言语。
公开道歉值得肯定,但这只是在舆论爆发后才出现,而不是在事件发生时出于自身意识。
更重要的是,这份道歉发布在个人页面上,面向公众,而司机本人表示从未收到音乐家的道歉。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在醉酒状态下用威胁性言语对待正在为自己服务的劳动者,不能以失去控制为借口。
名人并不比普通公民受到法律更高的要求。
但社会总是期望他们承担一种法律不强制要求的责任,这正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影响力。当一位名人对普通劳动者行为失当时,故事就不再只是一次乘车上的私人事件了。
它传递的信息是,有钱、有名的人可以随意对待为自己服务的人。而社交媒体上的任何道歉都无法消除这一信息。
另一方面,司机也需要反思。被乘客侮辱时的愤怒是完全正当的。但他处理的方式触及了违法边界。
2015年《民法典》第32条明确规定,使用个人图像必须征得本人同意,除非出于国家、民族或公共利益。愤怒即使真实,也不能被视为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他人图像的合理依据。
有一个值得思考的细节。司机表示最初并不知道乘客是名人,上传视频只是作为日常工作的分享。如果属实,这表明社会中已形成一种令人担忧的习惯。
许多人认为拍摄并上传他人图像到网络是正常的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最终没有人是赢家。名人失去信誉。劳动者因账户被永久封禁而失去生计,不得不转向其他平台谋生。
网络社区分成两派互相攻击,几天后就会忘记并转向下一个争议。剩下的是两个真实的人,面对真实的后果,在一个本可以通过及时停止而更好处理的故事中。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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