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家明康与Grab司机争执事件的后果

有影响力的人在行为失控时应承担什么责任?被冒犯者的正当自卫权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是什么?

音乐家承认当晚喝了很多酒,失去控制并说了不当言论。

公开道歉值得肯定,但它是在舆论爆发后才出现的,而不是在事件发生时出于自我意识。

更值得注意的是,道歉被发布在个人页面上,面向公众,而司机表示从未收到音乐家的道歉。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在醉酒状态下用威胁性言语对待正在为自己服务的劳动者,不能以失去控制为借口。

名人并不被法律要求比普通公民更高。但社会总是期望他们承担一种法律不强制要求的责任,正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影响力。当一位名人对普通劳动者行为不当时,故事就不再是一次车上的私人事件了。

它传递了一个信息:有钱、有名的人可以随意对待为自己服务的人。任何社交媒体上的道歉都无法消除这一信息。

另一方面,司机也需要反思。被乘客冒犯时的愤怒是完全正当的。但他处理的方式触及了违法的边界。

2015年《民法典》第32条明确规定,使用个人图像必须得到该人同意,除非出于国家、民族或公共利益。即使愤怒是真实的,也不能被视为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他人图像的合理依据。

有一个值得思考的细节。司机表示最初并不知道乘客是名人,上传视频只是作为日常工作的分享。如果真是这样,这表明社会中已形成一种令人担忧的习惯。

许多人认为拍摄并上传他人图像到网络是正常的事,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最终没有人是赢家。名人失去信誉。劳动者因账户被永久封禁而失去生计,不得不转向其他平台谋生。

网络社区分成两派互相攻击,几天后就会忘记并转向下一个喧嚣事件。剩下的是两个真实的人,面对真实的后果,在一个本可以通过适时停止而处理得更好的故事中。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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