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新平郡公安(胡志明市)對L.T.先生因在公共樹木上非法安裝廣告牌的行為立案行政處罰,得益於專業措施和“城市天眼”的支持。
此前,通過轄區摸排,片區警察發現阮通路上有兩塊內容為“高價收購洋酒”的廣告牌被螺絲固定在樹木上。
通過專業措施和街道攝像頭系統,警方確定上述行為實施者為L.T.先生(49歲),並將其傳喚至派出所配合調查。
在公安機關,T.先生承認了自己將上述兩塊廣告牌安裝在公共樹木上的事實。
新平郡公安已立案對T.先生處以150萬越南盾罰款,依據2021年政府第38號法令第34條第1款關於非法廣告的規定。
除行政處罰外,違法者還被要求拆除所有廣告牌並恢復原狀。
新平郡公安建議民眾不要在樹木、電線杆和公共工程上非法張貼、懸掛或安裝廣告,以免影響城市美觀。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理。
據新平郡人民委員會副主席Le Thanh Quoc先生表示,未來該郡將充分利用監控攝像頭系統來監督和處罰非法張貼廣告的行為。
對於涉及“黑信貸”的電話號碼,該郡不僅處理表面問題,即撕除電線杆上的貼紙,還將追查幕後主使者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