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表示已對武黃龍(42歲,龍靈債務收購公司經理)及16名同夥提起公訴、執行逮捕令以暫羈押,調查其“勒索財產”罪行。
其他相關人士被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措施以配合調查。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2020年,武黃龍成立龍靈債務收購投資股份公司(總部位於胡志明市新山一坊)。此前,龍曾經營一家討債服務公司,但該企業因法律禁止討債活動而解散。
然而,龍並未停止活動,而是轉向“債務收購”模式,實質是利用虛假合同繼續組織非法討債。

調查確定,龍的公司建立了嚴密的運作機構,包括“法務隊”、“收債隊”、客戶部、會計和技術部門。嫌疑人被分配具體任務:接收檔案、評估債務、核實借款人住所和財產,直至直接組織討債。所有數據、討債進度和指揮管理均通過內部軟件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機關認定這些“債務收購合同”只是為合法化討債活動披上的外衣。實際上,公司並未向債權人支付收購債務款項,而是約定按收回金額的一定比例分成。分成比例因案件而異,從25%到55%不等。此外,客戶還需繳納高達數千萬越南盾的“檔案評估費”,如果討債不成,該費用不予退還。
為施加壓力迫使債務人還錢,龍靈公司的小組經常使用多輛貼有企業標識的汽車,出動2至5名穿制服、有紋身的人員前往債務人家中、工作場所或經營地點。這些對象聚眾鬧事,大聲討債,跟蹤日常生活,連續多日糾纏,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秩序,並嚴重損害受害者的聲譽和心理。
調查機關確定,從2020年至今,該公司已簽署400至500份“債務收購”合同,收回超過1000億越南盾,獲利150至200億越南盾。

其中一起案件發生在英勇綜合診所(新協坊),T.Q.D.與H.H.L.因超過50億越南盾的款項產生糾紛。2024年底,L.與龍靈公司簽訂合同“出售”債務。接手檔案後,武黃龍指示多個小組持續前往D.的家中和診所討債。這些對象將車停在診所門前,聚眾鬧事,擅自進入診療區域,大聲施壓,甚至要求民眾不要前來就診,以損害診所聲譽。
據調查機關,討債小組多次強迫D.夫婦簽署超過51.7億越南盾的債務確認書,承諾按公司要求還錢。儘管被坊公安多次傳喚和提醒,這些對象仍繼續糾纏、監視和跟蹤受害者家庭的日常生活長達數月。
另一起案件涉及東順坊的K.T.K.O.女士,龍靈公司的小組採用類似手法:頻繁聚集多人前往其家中、倉庫,坐在門前監視,大聲恐嚇,並宣稱將“跟到底”直到還清債務。這些行為使受害者擔心影響生意和家庭生活。
緊急搜查武黃龍的工作地點,警方繳獲多臺電腦主機、法律文件、債務收購合同、收支賬簿、近2億越南盾現金及多輛用於討債活動的汽車。

胡志明市公安認定這是一個有組織的犯罪鏈條,利用企業模式掩蓋脅迫性討債行為,侵犯公民合法權利和利益,破壞地方社會治安秩序。調查機關正在擴大案件調查,明確相關個人的作用,並追查其餘對象。
通過此案,胡志明市公安建議民眾在發生民事糾紛、借貸財產時,應通過訴訟、調解或執行機構等合法途徑解決。絕對不要僱傭任何組織或個人使用精神恐嚇、聚眾等方式進行非法討債。所有假借企業名義勒索財產、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