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體而言,試點低排放區項目的第一階段將於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還劍郡實施,分為兩個區域。
第一區面積約0.5平方公里,周長3.5公里,人口約2萬人,四周環繞著長前、行迦、黎太祖、行桃、行橫、行帆、麻梅、行銀、行醢、阮有勳和李太祖等街道。
第二區位於長詩、馮興、行豆、陳日燏、陳光啟、長前和行迦等街道範圍內,包括老街區的絕大部分,面積約1.65平方公里,周長5.5公里。
對於第一區,河內建議禁止所有道路交通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在每週五、週六和週日的19時至24時通行。
在第二區,優先車輛和持有主管機關頒發的通行證的車輛可在低排放區內行駛。
該項目鼓勵使用化石燃料的網約車平臺摩托車限制運營,並逐步過渡到使用清潔、綠色能源的交通工具。
提供應用程序平臺的單位被鼓勵調整其管理和車輛導航系統,以支持過渡路線圖。
對於未通過應用程序參與運輸經營的使用化石燃料的摩托車,河內鼓勵其轉換為環保車輛或按照政府和城市發佈的路線圖滿足排放標準。
對於使用化石燃料的汽車,包括校車、公交車以及接送幹部、職工的車輛,該市鼓勵其轉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或達到越南規定的4級及以上排放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超過16座位的汽車(包括校車、公交車以及接送幹部、職工的車輛)將被禁止在高峰時段(每天6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30分)通行。如需在此期間運營,必須獲得河內市公安局的書面批准。
根據該項目,使用16座以下汽車和皮卡的用戶被鼓勵轉向使用公共交通、非機動交通工具或使用清潔、綠色、環保且達到4級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

對於總重量低於2噸的普通卡車,僅允許在非高峰時段(每天6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30分)通行。
如需在高峰時段運營,必須獲得河內市公安局的書面批准。
對於總重量2噸至3.5噸的卡車,僅允許在21時至次日6時期間運營;在此時間之外也須獲得公安機關許可。總重量超過3.5噸的卡車被完全禁止在低排放區內通行。
項目第二階段將於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施,將試點範圍擴大至還劍郡和南門坊。
該區域由阮攸、含炫、陳興道、陳慶餘、陳光啟、陳日燏、行豆、東門、李南帝、尊室室、奠邊府、行棉、南門、黎筍等街道圍合。
在這一階段,河內將繼續實施第一階段對車輛的限制措施,同時不允許未達到4級排放標準的汽車以及使用化石燃料的、在運輸連接平臺上從事經營的摩托車通行。
第三階段,從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低排放區將擴展至一環內的整個區域,包括9個坊,由黃球、堤羅城、雞市、射誕、大越、陳渴真、阮快、陳慶餘、陳光啟、陳日燏、安鳧、宜潭、歐姬、安陽王、樂龍君、梂吒、紙橋等街道圍合。
鼓勵對使用燃油摩托車的網約車司機限制運營

河內還預計不允許未達到3級排放標準的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在未通過技術平臺參與運輸經營的車輛組中通行。
關於對在還劍核心區域通過技術平臺經營的使用化石燃料的摩托車從2026年7月1日起由“禁止”改為“鼓勵限制運營”的提議,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表示,這是直接受影響的群體,因為他們依賴車輛來創造收入。
據評估,如果立即禁止在1號試點區域通過技術平臺運營的燃油摩托車,可能會影響到近4000名經常運營的司機、每月超過100萬筆交易、約35萬用戶以及超過1000家餐廳和商戶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