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壽省公安7月13日表示,該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立案、起訴犯罪嫌疑人,並對鄧氏娥(56歲,居住在永富鄉金廈村)執行逮捕令,以暫時拘留,罪名是生產、銷售假冒食品和食品添加物。
此前,通過掌握情況,富壽省公安經濟警察部門發現鄧氏娥有生產假薑黃粉並投入市場銷售的跡象。
調查結果顯示,利用日益增長的薑黃粉需求,鄧氏娥從市場上購買了來源不明的玉米粉和木薯粉,然後與食用色素混合,製成顏色和外觀與薑黃粉相似的產品。
這些產品被鄧氏娥宣傳為廉價薑黃澱粉,並以每公斤14000至19000越南盾的價格出售給經銷商,隨後再銷售給消費者。
在對鄧氏娥位於永富鄉金廈村的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時,富壽省公安調查機關發現並暫扣了500公斤玉米粉、4400公斤木薯澱粉、7公斤食用色素,以及4663公斤正在晾曬、烘乾並裝在無標籤袋子中的黃色粉末。
鑑定結果確認,查獲的全部黃色產品的主要成分是木薯粉。
在調查機關,鄧氏娥已承認全部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