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研誠信從中學生做起

越南教育培訓部剛公佈了全國中學生科學技術研究競賽章程草案,徵求公眾意見。其中一項顯著變化是要求參賽學生必須證明項目成果準確反映了自己實際參與和貢獻的部分。

該規定是在圍繞“科研誠信”展開大量討論後提出的。今年3月底,在2025-2026學年全國科學技術研究競賽結束後,教育培訓部已指示對部分項目的相關反映進行核查和證實。該部強調,事後審查是一項重要任務,一旦發現違規將嚴肅處理。

草案直擊“堵點”

隨著課題日益複雜,人工智能(AI)可能深入參與研究過程,學生實際承擔的工作必須更加明確。

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地區,參賽還伴隨著必須參加、必須獲獎、甚至必須拿高獎的壓力。這種壓力可能促使指導教師代勞本應由學生完成的環節。有的項目可能獲得高級別獎項,但學生真正做了什麼?

本次草案要求證明研究過程,直擊“堵點”。學生必須連續記錄書面或電子日記,明確時間、工作內容、方法、各成員角色,並由指導老師定期確認。

這是檢驗整個研究過程真實性的直接依據。

真正“擼起袖子”埋頭研究的人,能夠掌握自己的成果,自信地解釋為什麼選擇某種方法、錯在哪裡、如何修正……

這種可追溯性在“走捷徑”、由他人代勞或隱藏技術干預的項目中很難存在。因此,研究日記和原始數據不僅是證明過程的依據,也是認定違規的材料。

草案還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學生偽造檔案、研究日記或原始數據的,可被取消成績並禁止參賽一至二年;指導教師違規的,可被禁止在接下來一至兩個週期內擔任指導工作。

若事後發現科研誠信違規,已頒發的獎項仍將被追回。教育機構因缺乏檢查監督而導致違規發生的,負責人也將被追究責任。

將責任擴大到學生之外是必要的。一個項目在進入全國競賽前,已經過指導教師、教育機構和多個選拔環節。不可能這麼多人參與同一流程,而一旦發生違規,責任卻只落在學生身上。誰指導、誰檢查、誰確認,都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這也是“人清、事清、責清、權清、時清、果清”的精神。

從長遠看,這也關係到教育公平。越共十四大決議確定了建設現代化、公平的國民教育體系,方向為“標準化、現代化、民主化、社會化、國際化”。

科學技術研究競賽中的公平,並不意味著所有學生都必須擁有相同的研究條件。城市裡的孩子可能比困難地區的孩子更容易接觸實驗室、專家或先進設備,這些差異很難完全消除。需要確保的是,資源優勢不能通過代做本應屬於學生的工作,轉化為獎項和成績上的優勢。

嚴格區分“支持”與“代勞”

也正因如此,不應以懷疑的心態看待所有支持。學生始終需要指導教師,可能需要專家諮詢,更應獲得接觸良好研究環境的機會。

問題在於必須嚴格區分“支持”和“代勞”。指導教師可以幫助學生查找資料、接觸設備、對方法提出意見;但研究問題、方法選擇、試驗過程、處理未達預期的結果以及主要結論,都必須體現署名學生本人的能力。

一個項目可以得到許多支持,但被記為學生成績的部分,必須是他們真正自己做、自己理解並對研究結果負責的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招生季,一些重點大學繼續為在全國、國際科學技術競賽中獲高獎項的考生提供直錄或人才特招通道。由此可見,科學技術競賽中一個不真實的結果,可能繼續被“折算”為進入大學校門的優勢。

科研誠信並非等寫學位論文時才需要。對學習者來說,它始於非常細小的事情,比如獨立完成作業、正確引用數據、如實記錄參與的工作;不抄襲、不竊取想法、不偽造或篡改數據……從這些小事做起,誠實才能逐漸養成今後研究中的誠信習慣。

因此,加強誠信要求並不會削弱科學技術研究競賽的意義。它是讓每一個獎項真正歸屬於學生本人能力、努力和研究過程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