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10月16日對1993年出生、現住同順坊的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作出起訴決定,並以“詐騙侵佔財產”罪對其發出逮捕令實施臨時羈押。警方指控其利用偽造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向多名買家“一證多賣”騙取錢款。
據警方初步調查,2026年9月初,泰清章為籌措個人花銷,在社交平臺Facebook上購買並留存了8份偽造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書。9月17日,他在洞海坊一家咖啡館向一名叫敏(Minh)的女子出示一份登記在自己名下、位於同山坊順福居民組的180平方米土地證書,稱急需用錢要賣地。敏信以為真,同意以2.5億越南盾購買並通過銀行賬戶轉賬。收款後,雙方簽訂定金合同,泰清章交出偽造證書,約定10月17日辦理公證過戶。
9月29日,泰清章又出示另一份登記在其名下、位於同山坊富榮居民組的130平方米土地偽造證書,以同樣理由向敏兜售。敏基於前次交易產生信任,同意以4億越南盾購買並先行轉賬3.5億越南盾。泰清章再次簽訂定金合同、交付偽造證書,約定10月5日辦理公證過戶。兩次交易中,敏共向其轉賬6億越南盾。
在擴大偵查中,泰清章向警方供稱以類似手法還騙取了另外3名受害人,涉案金額合計約56億越南盾。洞海坊公安在核查中認定案件存在“詐騙侵佔財產”和“偽造機關、組織文件”兩項罪名跡象,已將案卷及相關材料移交廣治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按權限繼續調查。
廣治省公安調查機關10月16日對泰清章以詐騙侵佔財產罪立案起訴並羈押,其涉嫌用8本假土地證向多人“賣地”騙取約56億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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