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7日通報,已對1993年出生、住在該省金富鄉的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以詐騙侵佔財產罪立案起訴並下達逮捕令予以羈押;同時對1989年出生、住在東澤鄉的阮清海(Nguyễn Thanh Hải)以民事交易中高利放貸罪立案起訴並羈押。兩案仍在依法調查處理中。
調查機關稱,2026年9月初,泰清章在網上找人偽造土地使用權證,訂製了8份假證。9月17日和29日,他用這些假證件誘騙一名叫阿明的女子購買兩塊並不存在的地皮。由於相信泰清章多年從事房地產中介,阿明先後共向他轉賬6億越南盾。
擴大調查後,泰清章供認以同樣手法再詐騙另外3人,涉案金額合計約56億越南盾。核查相關線索時,公安發現阮清海在2026年3月30日至10月13日期間向泰清章放貸57次,累計金額56.4億越南盾。
公安認定,阮清海放貸年利率在104%至1022%之間,是《民法典》規定年利率上限20%的5.2倍至51.1倍,其非法獲利共計589,279,452越南盾。上述立案起訴和羈押決定由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作出,涉嫌罪名及金額均以調查機關通報為準,法院尚未作出判決。
廣治省公安調查機關10月16日對泰清章以詐騙侵佔財產罪立案起訴並羈押,其涉嫌用8本假土地證向多人“賣地”騙取約56億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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