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在2026年10月17日上午的分組討論中,就《郵政法》修訂草案提出多項意見。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分組討論中,國會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副主任阮明德指出,當前科技配送平臺和自由快遞員不僅運送普通貨物,還收寄和運送物品、印刷品、文件及證件,但部分企業未註冊郵政服務,仍以訂單或郵件形式運送證件文件,法律依據不清晰。
阮明德表示,證件文件可能包含個人數據、企業信息或商業秘密,如果快遞員私自打開查看或調換,法律責任如何界定尚不明確。他認為,當前運輸活動很大程度上依賴寄件人與收件服務方之間的信任,發生風險時責任認定和處理可能面臨諸多困難。他建議研究補充相關規定,並警告犯罪分子可能利用郵政領域郵件、物品和貨物管控漏洞實施違法行為,修法需提升管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風險。
國會主席陳清敏在同一分組討論中表示,草案將事前檢查、許可轉向基於數據的事後檢查是革命性變化,行政許可手續從14項減至1項電子註冊。但他指出,事後檢查只有在擁有真實數據和足夠強監督機制時才有效,如果企業與管理機構之間的數據共享系統不完善或風險等級標準籠統,事後檢查容易流於形式或給企業造成負擔。他還提出需明確郵政服務與運輸、倉儲、物流之間的法律邊界,並基於貨物價值、類型、歷史、寄件人、目的地等分層透明管理風險。
陳清敏還建議完善損害賠償機制,更好保護服務使用者權益,研究允許收件人有合理時間,例如24或48小時,檢查貨物並發現收件時無法立即察覺的內部損壞或丟失,同時考慮排除故意造成損害的賠償限額。對於不在網上運營的企業,他認為需有更簡單的單獨事後檢查流程,避免深入干預企業組織模式。
Viettel集團董事長、國會代表陶德勝從30多年郵政領域實踐經驗出發,建議規定其他郵政企業可通過協議使用郵政網絡,並確保遵守競爭法。他指出,投資電信和郵政基礎設施需要巨大資源,形成物理基礎設施可能需投資數百億美元,如果一家單位投資基礎設施,其他單位無需投資即可開發利用和經營,而沒有適當機制,將不鼓勵有實力的大型投資者投資,也無法保障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