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近日要求各公路管理區、部分建設廳、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VEC)以及BOT項目投資方和企業,緊急核查並安裝用於確定高速公路上車輛之間安全距離的標識系統。該要求涉及海防—芒街、中良—美順、河內—海防、法雲—梂曳、演州—拜沃、胡志明市—中良以及美順—芹苴段共7條高速公路。
公路局表示,此舉旨在落實常務副總理範嘉足在審查道路交通安全距離規定會議上的結論。安裝標識系統是為了幫助駕駛人識別並主動保持安全距離,同時為檢查和處罰違規行為提供依據。具體安裝位置依據公安部交通警察局提供的清單確定,各高速公路管理運營單位需與沿線交警力量配合核查和安裝。
按照要求,相關單位須設置用於確定車距的標線,並結合在0米、50米、100米、150米和200米處設置的距離標誌。公路局同時強調,標識設置必須依據各路段的實際運營條件,避免機械套用;在經常擁堵、坡度較大、彎道或視距不足的位置,暫不安裝標線和距離標誌。
除新增安裝外,公路局還要求各單位全面核查現有安全距離標識系統,及時修復或補充。各單位須抓緊實施,彙總核查和安裝結果,並在10月31日前向公路局報告。
越南公路局要求7條高速公路在10月31日前補充安全距離標線和標誌,涉及河內-海防、胡志明市-中良等路段,以落實政府安全距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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