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黃金交易的非現金支付門檻已明確:自2026年起,單筆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的黃金買賣不得以現金結算。這一規定將現金使用限制直接嵌入黃金交易環節,涉及金店、黃金買賣雙方以及支付渠道的日常操作。
該規定出臺的背景與越南吸引外資標準的整體變化相關。越南經濟時報的報道將黃金交易支付新規置於2026年經濟政策調整的框架下,指出越南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方面要求更嚴格的綠色、數字化和高技術標準,並希望逐步掌握原創技術。黃金交易的非現金化要求屬於這一政策方向下的具體安排。
對普通黃金買家而言,500萬盾的門檻意味著較大額交易需通過銀行轉賬或其他非現金方式完成,金店也需相應調整收款流程。目前材料未說明該規定的具體生效日期、適用交易類型細節以及違規處理方式,相關執行口徑有待進一步核實。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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