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黃金珠寶企業保信孟海(Bảo Tín Mạnh Hải)已向客戶發出通知,自2026年10月16日起,在其實體門店系統內,同一客戶單日累計買賣黃金總值達到500萬越盾及以上時,須依照法律規定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公司建議屬於適用範圍的客戶在交易前主動備好非現金支付工具。
這一要求依據政府第390/2026/NĐ-CP號法令實施。此前第232號法令規定的門檻為單日2000萬越盾,新法令將強制非現金結算的起點下調至500萬越盾,降幅為四倍。客戶因此需要留意自己當日的累計交易金額,以選擇相應的支付方式。
第390號法令還修改補充了第4條第7款,將珠寶、工藝美術品的生產、加工及買賣經營活動排除在附條件投資經營行業之外。不過,該領域的組織和個人仍須遵守產品質量、標準計量、商品標籤、明碼標價、發票憑證、稅務、消防、環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反洗錢等相關法律規定。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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