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9日上午聽取《資產拍賣法(修訂)》《律師法(修訂)》《收養法(修訂)》三項法案的呈文與審查報告,隨後各代表團分組討論。政府總理黎明興在討論《資產拍賣法(修訂)》草案時表示,修法目標是加強國家對拍賣領域的管理,政府已責成司法部牽頭會同各部委起草細則文件,確保與法律同步生效,並可能提前生效,同時安排對各部門、地方的培訓指導。
黎明興指出,該草案仍有若干存在不同意見的問題,包括適用範圍與拍賣機構選擇、參與方式與出價及預付款、在線拍賣與加價幅度、結果撤銷與善意買受人保護。他說,國家將加強地價管理,拍賣時土地價格的確定程序須依照《土地法(修訂)》草案執行,今後地方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須按地價框架和係數作出決定,專業機構將頒佈具體規定。
黎明興表示,政治局、總書記、國家主席和政府的觀點是必須調節並管控社會住房和出租住房這一細分市場的價格,確保低收入者和普通勞動者有能力購房。他說,國家必須管得住、調得動,不能讓國家需要管理的細分市場出現不合理漲價。他並要求拍賣機制與《土地法》《住房法》《房地產經營法》《招標法》相銜接,繼續仔細審查相關法律之間的規定,使法律出臺後便於適用,尤其是對地方而言。
討論中,河內代表阮黃長贊同維持《資產拍賣法》統一規範全國拍賣程序的立場,但認為草案需更具體,以清晰區分並避免與《土地法》《公共資產管理使用法》《民事判決執行法》等專門法律衝突。海防市代表阮玉山建議明確屬於專門法律的內容清單,避免各地對“程序、手續”範圍理解不一。
此前10月18日下午的經濟社會分組討論中,黎明興表示政府已推出多項措施推動社會住房和出租住房發展,住房價格尤其是公寓價格呈下降趨勢。他還表示,隨著《土地法(修訂)》草案提交國會審議通過,土地和房地產價格可能繼續下降,國家調控地價的工具將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