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就《電力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進行分組討論。政府總理黎明興在討論中表示,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需要非常龐大的電力需求,修訂該法是吸引長期投資、保障供電的必要步驟。

黎明興說,兩位數增長建立在科技和數字化轉型的基礎上,必然要投資數據中心,對能源提出很高要求。他同時指出,外國投資者投資能源和電力項目週期長、成本大,希望環境可預測、有競爭性且投資安全;國家則須保障民眾以合理電價用電,因此要在投資者、國家和民眾三方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

黎明興表示,水電開發已接近極限,火電因2050年淨零排放承諾規模受限,因此須重點發展國內燃氣發電、進口液化天然氣發電、風電、太陽能和海上風電。他引述投資者反映海上風電項目手續耗時約10年,認為僅靠行政手續改革即可縮短至5年,並稱此前修訂《石油法》、現在修訂《電力法》是配套推進。

黎明興還表示,政府正指導工貿部會同各部委、地方審查並調整第八版電力規劃,確保補充項目可行,因為只要一個項目進度滯後,就會立即影響電力供應和發電容量消納。他強調,必須確保國家和民眾利益最大,同時處理好投資者利益,否則投資者不會在很長時期內投入大量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