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10月20日下午在國會小組討論《電力法》修訂草案時表示,電價機制是草案最受關注的內容之一,直接影響國家、企業和居民。他要求起草機構與審查機構仔細梳理修訂內容,充分評估政策影響,確保法律體系的同步性、可行性和長期穩定。
陳青敏指出,修訂法律對於解決投資手續、電價、直購電和海上風電發展中的障礙是必要的,但現行《電力法》第61/2024/QH15號法律2025年2月1日才生效,而此次修訂範圍較廣。他提醒需慎重考慮,避免政策變動擾亂企業運營、增加合規成本,或在指導文件未及時頒佈時形成法律空白。
在電價與風險分配方面,陳青敏強調,如果合同電價規定必須確保收回全部投資成本、財務成本、運營成本、燃料成本和合理利潤,容易導致國家、購電方或用電者須為投資者財務結果兜底的解讀。他認為,電價應基於合理、合法的成本、投資效率、風險程度和市場條件形成,既保證合理利潤以吸引投資,也不能把全部投資經營風險轉嫁給國家或用電者。
對於取消電價交叉補貼和居民生活用電分時電價的方案,陳青敏要求用具體情景評估影響,明確各類家庭電費賬單可能如何變化,並測算對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影響。對政策對象、貧困戶和困難家庭,他提出研究由國家財政直接支持的機制,與電價形成機制分開。他還要求確保電能計量系統準確、透明,使居民能夠檢查、監督用電量和應繳金額。
陳青敏表示,電力政策應以居民獲得安全、穩定、價格合理的電力為目標,電力企業需有效運營、確保財務平衡,同時兼顧用電居民和企業的利益。他要求起草和審查機構繼續彙總國會代表在小組和全體會議討論中的意見,研究吸收並完善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