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公安局偵查機關已決定對嫌疑人吳庭越(Ngô Đình Việt,2005年出生,住北寧省同原坊炳下居民組)提起公訴,罪名是“非法買賣毒品”,適用2015年《刑法》第251條第1款。該決定由河內市公安偵查機關作出,相關案情由安慶鄉公安在巡邏中查獲後移交。
據安慶鄉公安通報,2026年10月10日晚,民警在安慶鄉長安村執行治安秩序巡邏檢查時,發現吳庭越形跡可疑,遂對其進行行政檢查。檢查時,吳庭越主動交出9.637克大麻,並供認正將毒品帶去向顧客出售以牟利。
在公安機關,吳庭越的尿檢結果對大麻呈陽性。材料還顯示,他此前已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判處一次刑罰,屬於有前科人員。目前案件已進入起訴階段,嫌疑人是否被定罪須由法院審理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