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局侦查机关已决定对嫌疑人吴庭越(Ngô Đình Việt,2005年出生,住北宁省同原坊炳下居民组)提起公诉,罪名是“非法买卖毒品”,适用2015年《刑法》第251条第1款。该决定由河内市公安侦查机关作出,相关案情由安庆乡公安在巡逻中查获后移交。
据安庆乡公安通报,2026年10月10日晚,民警在安庆乡长安村执行治安秩序巡逻检查时,发现吴庭越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行政检查。检查时,吴庭越主动交出9.637克大麻,并供认正将毒品带去向顾客出售以牟利。
在公安机关,吴庭越的尿检结果对大麻呈阳性。材料还显示,他此前已因“非法买卖毒品”罪被判处一次刑罚,属于有前科人员。目前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嫌疑人是否被定罪须由法院审理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