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稅務部門表示,一些個人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登記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益所有人,而被列入暫緩出境名單。這些人的身份證件被借用或冒用,用於設立企業;另有一些情況是當事人名下的舊企業多年前已停止經營,但未辦理註銷或稅務登記號終止手續。

越南稅務總局(Cục Thuế)通報稱,此類情形已涉及約4000人。該機構提示,被暫緩出境者應先核對暫緩出境通知上的信息,確認被冒名企業的名稱、稅號、欠稅狀態以及直接管理的稅務機關,再向公安機關報案,說明個人信息被用於設立企業的情況。

在行政處理方面,稅務總局建議當事人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書面材料,依據《企業法》規定,以登記檔案不準確、系偽造為由,請求收回企業登記證書;同時聯繫稅務機關,請求指導核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