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向國會提交《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擬以新法整體取代2023年版本。根據建設報獲得的政府呈文,草案共10章61條,比現行法律的10章83條減少22條,約相當於總條數的30%。政府稱,草案繼承2023年法律中仍適用的內容,同時針對實施兩年後暴露的問題作出調整。
政府呈文編號為927/TTr-CP,日期為2026年10月16日。呈文說明,2023年《房地產經營法》於2023年11月28日獲國會通過,2024年8月1日起生效,實施兩年後部分內容需要研究修改補充,以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和黨和國家的主張。草案預計提交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2026年10月)審議通過。
草案新增多項規定,包括房地產交易流程的原則與框架,以及為組織、個人、房地產或法律適用範圍內其他對象建立電子標識碼。草案還就房地產經營合同剩餘5%價值的保障機制作出規定,可通過轉入凍結賬戶或由各方協商的方式落實,並擴大房地產經營中的轉讓合同類型。
在權限安排上,草案推進分級分權,明確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權限和責任,涉及三組分權、分級內容。草案同時削減7項投資經營條件,預計簡化12項行政手續中的4項。修改內容還涉及現有房地產經營、未來形成房地產經營、已有技術基礎設施項目土地使用權經營、房地產項目轉讓、經營合同,以及住房和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與數據庫建設,要求數據準確、完整、乾淨、鮮活。
關於生效時間,呈文提出分兩階段施行:涉及第140/2025/NĐ-CP號和第144/2025/NĐ-CP號議定中權限劃分、分級分權的內容,預計自2027年3月1日起生效;其餘政策內容預計自2027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日期均為草案擬議安排,尚待國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