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副總理胡國勇10月28日下午在河內主持一場會議,審議《宗教信仰法》實施法令草案。該草案由越南民族與宗教部牽頭起草,旨在細化2026年《宗教信仰法》的相關條款。胡國勇在會上要求起草部門抓緊吸收意見、完善草案及配套材料,力爭在2026年11月內提交政府,供政府成員徵求意見。

據越南民族與宗教部在會上報告,這份法令草案將具體規定2026年《宗教信仰法》各條款的實施辦法,同時處理第95/2023/NĐ-CP號法令和第124/2025/NĐ-CP號法令在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後兩份法令涉及民族、宗教信仰領域地方兩級政府的權限劃分。草案的重點目標之一是繼續簡化行政手續、提高公開透明度,並推進該領域的信息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

草案新增的內容包括法令調整範圍與組織實施措施、網絡空間中的宗教信仰活動、國家管理措施,以及宗教培訓機構的教育水平、形式和方式。起草方表示,相關條款經過研究權衡,以符合越南加入的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和1966年《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載人權標準,同時保障人權、公民權利並提升國家管理效力。

出席會議的還有民族與宗教部部長阮廷康、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陳英俊,以及公安部、司法部、教育培訓部等相關部門代表。會上各部委和機構一致認為有必要頒佈該法令,以落實2026年《宗教信仰法》的規定。

胡國勇在會議結論中評價民族與宗教部已嚴格執行草案制定流程,並組織多輪意見徵集。他要求民族與宗教部、公安部、司法部、教育培訓部及相關機構繼續深入研究,確保程序符合《規範性法律文件頒佈法》的規定;同時要求民族與宗教部集中審查、完善草案和相關檔案,確保內容嚴密、可行、實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