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份草案提出,對不脫產、非專職從事黨務和群團工作的人員,按每人每月50萬越南盾給予補貼。越南之聲報道,這項補貼寫在草案第7條第1款b項,適用對象是第6條所列、且不屬於村和居民區組範圍的人員。草案同時提出,補貼從2027年1月1日起計算享受。

按草案第6條,黨務方面的對象包括基層黨委和基層直屬黨委中兼任黨委辦公室工作的人員,以及這些黨委兼任參謀、協助機構中負責黨建組織、檢查、宣傳工作的兼任人員。其中還包括不是基層黨委或基層直屬黨委委員的兼任檢查委員會委員。草案要求,享受補貼者須有選舉、指定或分工決定,並經有權黨委確認屬於正確對象;本人不是按該黨務職務領取工資的專職幹部,所承擔任務也不屬於黨委委員職責範圍。

群團工作方面,草案列出在設有黨組織的機關、單位和企業中的四類職務:基層工會主席、基層共青團書記、基層婦聯主席、基層退伍軍人協會主席。這些情形由群團組織提出,經有權黨委確認。草案明確,非專職群團工作者不是按所任群團職務領取工資的專職幹部。

草案第1條第3款排除按相應職務和崗位領取工資的專職黨務、群團幹部和公職人員、事業單位人員。身兼多個屬於補貼範圍職務的人員,只享受一檔補貼;補貼按月發放,不用於計算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納與享受。草案還提出,從有選舉、指定、公認或分工決定的當月起計算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