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於2026年10月9日發佈第11483/TB-BNV號通知,公佈2027年農曆春節和國慶節期間針對國家機關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政治組織及企業勞動者的放假安排。該方案依據政府辦公廳2026年10月2日第10065/VPCP-KGVX號文件所傳達的副總理范氏清茶的指導意見制定。

對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2027年農曆春節(丁未年)放假7天,從2027年2月4日星期四(即丙午年臘月二十八)至2月10日星期三(即丁未年正月初五)。其中包含5天法定春節假期和2天週末補休,因有兩個週末休息日與春節假期重疊。

國慶節方面,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放假4天,從2027年9月2日星期四至9月5日星期日,包括9月2日國慶日和相鄰的9月3日兩個法定假日,以及兩天週末。通知要求各單位合理安排值班,處理突發工作,保障服務民眾。不實行週六週日固定休息的單位,可根據自身計劃靈活安排。

對於企業勞動者,內務部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春節放假方案:臘月最後1天加正月初四前4天,或臘月最後2天加正月初三前3天,或臘月最後3天加正月初二前2天,須確保休假天數不低於《勞動法》第112條第1款b項的規定。國慶節期間,用人單位決定讓勞動者休2天,即9月2日加上9月1日或9月3日中的一天。用人單位須在實施前至少30天通知勞動者。

通知還鼓勵用人單位參照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方案安排勞動者休假,但須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的各項制度,並鼓勵達成對勞動者更有利的協議。此前內務部曾提出兩套春節放假方案,最終選擇第一套,理由是讓公務員從臘月二十八開始休假,為遠離家鄉者留出更多返鄉、採購和打掃房屋的時間;若選第二套,短時間內集中出行可能加大交通和運輸壓力,尤其是在大城市和交通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