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11月2日上午開庭,一審審理天光明德集團股份公司董事長周氏成(Chu Thị Thành,1960年生)涉嫌侵佔財產和非法買賣發票、憑證罪一案。同案另有22名被告,分別面臨侵佔財產、逃稅、非法買賣發票等指控。合議庭由5人組成,審判員阮文章(Nguyễn Văn Chương)擔任審判長。
據起訴書,天光明德集團2001年成立,主要股東為周氏成(持股77.15%)及其子周登科(Chu Đăng Khoa,持股22.77%)。取得成品油批發商資格後,該公司使用在BIDV和Vietcombank的賬戶進行平抑基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2020年初新冠疫情導致經營困難,周氏成指示下屬以低於開票價格銷售不開發票的汽油,既回籠資金投入公司項目,又避免在提取比例高時計提平抑基金;隨後在可動用基金或提取比例低時,向有需求的客戶虛開增值稅發票,既使賬外銷售量合法化,又從平抑基金中套取資金,並按每升300至500越南盾收取開票費。
起訴書稱,天光明德集團每月須向財政部(經價格管理局)和工貿部(經國內市場司)報告上月平抑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為掩蓋行為,周氏成及同案被告被指編制與實際銷售量不符的月度報告。偵查機關認定,周氏成主謀並夥同下屬從平抑基金侵佔逾790億越南盾,另虛開153張發票,非法獲利逾200億越南盾。
調查過程中,周氏成及其他被告主動繳納逾1000億越南盾,彌補案件全部損失中與天光明德集團相關的部分,其中周氏成本人繳納逾990億越南盾。庭審中,被告張廷海(Trương Đình Hải,銀信公司河內分公司董事會主席)和杜世能(Đỗ Thế Năng,BMT公司經理)以健康原因申請缺席,並獲職能機關證明;合議庭認為缺席不影響審理,決定繼續開庭。財政部委託代表到庭,工貿部提交缺席申請,受害人之一的容昂汽油股份公司副經理等代表到庭。周氏成之夫周德和(Chu Đức Hòa)按傳票到庭,其子周登科申請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