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靜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1月2日對21歲男子Đoàn Văn Hứa作出起訴決定,罪名為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同案中,Hứa的母親、42歲的阮氏貝(Nguyễn Thị Bé)也因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條件的人使用而被起訴。兩人均居住於河靜省成蓮坊。
調查結果稱,阮氏貝明知兒子尚未取得駕駛證,仍將自己名下排量50立方釐米以上的摩托車交給Hứa管理、使用。8月5日,Hứa駕駛該摩托車行至成蓮坊春耀路與李自重路交叉路口時,因疏於觀察、未減速,與19歲女子Đ.T.T.T.的車輛相撞。事故造成這名女子受傷,傷情比例為78%。
河靜省公安偵查機關11月2日稱,已對2005年出生的段文許以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立案起訴,並對其1984年出生的母親阮氏貝以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條件者罪立案起訴;段文許2026年8月駕車與一名2007年出生女子相撞,致其受傷。
- 河靜省一名母親因把摩托車交給無證兒子被起訴
- 河靜省一母親將摩托車交給無證兒子駕駛被起訴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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