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1月4日通報,已對原平福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英明(Huỳnh Anh Minh)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臨時羈押,調查其涉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同案被起訴、羈押的還有原平福省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廳長黎明黃(Lê Hoàng Lâm)和原平福省土地管理分局副局長阮公順(Nguyễn Công Thuận)。
上述訴訟決定指向2020年發生的違規行為,涉及美麗商貿服務都市區項目。該項目規模近46公頃,約含1500套住房和別墅。調查機關稱,正繼續擴大調查相關個人,並查明在該項目尚不具備條件時簽署土地使用權轉讓預約合同的行為。
美麗商貿服務都市區項目此前於2022年被平福省人民委員會收回,原因是土地使用權的交付和出租未按規定經過拍賣程序。項目投資方美麗有限責任公司還被指拖延退還定金,導致客戶長期投訴。
調查機關同時建議地方政府儘早提出適當處理方案,以保障已向美麗有限責任公司交款民眾的合法權益。
2025年初,黃英明已因履職中的多項違規和缺點受到平福省委的黨紀處分,並被政府總理簽署決定給予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