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11月6日發文,要求公路、海運、內河、航空、鐵路等運輸管理機構及各省市建設廳加強運輸價格管理,重點檢查運輸經營單位的運價申報、明碼標價和按標價售票情況。文件指出,近期國內燃油價格總體呈下降趨勢,運輸價格管理需繼續同步、堅決推進。
建設部明確,檢查應聚焦此前已上調運價、但至今在燃油價格回落情況下仍未下調的企業。文件稱,若發現違規行為,須依規定嚴肅處理,並強調“絕不允許出現燃油漲價時運價上漲、燃油降價時運價卻不調整的情況”。
這一要求建立在政府此前的價格管理部署之上。建設部要求落實政府總理2026年10月15日第70/CĐ-TTg號電文,以及政府辦公廳同日第528/TB-VPCP號通知中關於2026年第三季度價格管理結果和年底三個月價格調控方向的內容,並繼續執行該部此前關於燃油降價期間加強運價管理、穩定價格和控制通脹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