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壽省公安廳11月7日通報,省內安局在網絡空間排查中發現,一個賬號在臉書群組“HỘI LÁI XE ĐẤT TỔ – CHI HỘI LÁI XE THÀNH PHỐ VIỆT TRÌ”發佈帖文,通知交警在富壽省雲富坊一帶巡邏執勤的位置和地點。省公安廳認為,帖文內容可能幫助交通參與者應對、躲避職能部門的檢查和處理。
省內安局經業務措施核實,發帖人為Đ.M.V.,1990年出生,居住在富壽省平富鄉。在與公安機關工作時,V.承認了違規行為。
依據違規性質與內容,省內安局立案並對Đ.M.V.處以750萬越南盾罰款,所適用的是政府2026年5月15日第174/2026/NĐ-CP號法令第96條第3款e項,即未經同意或出於錯誤目的收集、處理和使用其他組織、個人信息的行為。違規者同時被要求刪除含有違規內容的帖文。
富壽省公安廳藉此提醒民眾在參與社交媒體時提高責任意識,不要擅自收集、發佈、分享或使用其他組織、個人的信息和圖像;尤其不要發佈、傳播職能部門執勤位置和活動信息,以幫助他人躲避或阻礙檢查、處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