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11月7日舉行線上會議,就教授(GS)、副教授(PGS)職稱標準、條件及評審聘任流程的通知草案徵求意見。草案提出將職稱評審從國家集中認定轉為高校競爭性選拔和聘任,並取消國家教授職稱委員會、行業及跨行業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在評審流程中的角色。
根據草案,高校將自主確定崗位需求、發佈選拔通知、成立評估委員會、發送獨立同行評議、排序並作出聘任決定,所有環節在培養機構內部閉環完成。草案還允許高校制定高於教育部最低標準的學術要求。原國家教授職稱委員會信息技術行業主席黃文劍教授認為,這是越南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提議,為大學自治、學術競爭和人才發展提供了創新思維的機會。
黃文劍表示支持將職稱認定權從國家層面下放到高校,與學校發展需求和崗位掛鉤。但他強調,分權並不自動意味著質量提升,授權必須與國家學術標準、獨立評審、透明度和問責制相結合。他提醒,職稱聘任應基於學校教學、研究和發展的實際需求,避免為宣傳品牌或完善業績檔案而追逐職稱數量。
黃文劍指出,當一所學校同時有用人需求,又成立評估、評議、排序和聘任決定的委員會時,可能出現利益衝突和封閉評估的風險。他建議補充機制:評審委員會和獨立評議專家中應有校外成員,必要時包括國際專家;公開標準、結果和排序理由;強制申報和處理利益衝突;建立申訴和獨立複核機制;定期進行事後核查並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
在評價標準上,黃文劍主張按教學與培養成果、研究創新與學術聲譽、團隊發展和社區服務三組能力評估候選人,重視成果的質量、影響力和價值,而非論文數量、H指數或期刊排名。他還提出,在人工智能、半導體、生物醫學和數據科學等領域,算法、軟件、數據集、試驗系統、專利或技術產品也應得到適當評價。
黃文劍建議教育培訓部在頒佈通知前明確四個問題:教授、副教授是全國性學術稱號還是各校聘任的崗位;誰控制有權聘任的委員會的質量、獨立性和誠信;如何保障高校間平等競爭,不主要依賴財政實力;評價機制是否真正鼓勵突破性發現、跨學科研究和人工智能時代的創新。他主張先在研究和學術治理能力較強的高校試點,再逐步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