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甌省公安近日發佈警告,提醒民眾不要出售、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也不要買賣賬戶信息。公安指出,這類行為看似只是幫人收款、轉賬的普通交易,卻可能讓賬戶持有人無意中成為詐騙、網絡賭博或洗錢活動的協助者。
警告說,在無現金支付日益普及的背景下,銀行賬戶已成為日常交易的重要工具,但買賣、出租、出借賬戶正被不法分子利用來實施違法行為,影響支付安全。部分人因不瞭解法律或貪圖眼前利益,把賬戶信息或使用權交給他人,卻沒有充分估計後果。
公安明確表示,當賬戶被用於違法活動時,賬戶持有人可能被職能部門核查並釐清其角色和責任;本人沒有直接實施犯罪,並不意味著當然免除法律責任。
在法律依據方面,政府第52/2024號法令關於無現金支付的第八條第五款禁止買賣、出租、出借支付賬戶以及買賣支付賬戶信息。政府第340號法令第三十條自2026年2月9日起施行,規定買賣、出租、出借支付賬戶或買賣支付賬戶信息,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程度的,可予以行政處罰;視行為性質、程度和後果,還可能依刑法相關條款被追究刑事責任,包括詐騙侵佔財產、利用計算機網絡或電子手段侵佔財產、洗錢等罪名。
公安表示,已主動部署預防、發現和打擊涉及銀行賬戶違法行為的措施,加強掌握情況、識別作案手法,並加大宣傳力度。公安、職能部門與信貸機構在信息交換、異常交易核實和資金流向追蹤方面的配合,被認為對發現和阻止違法行為具有重要作用。基層公安繼續開展宣傳,動員民眾守法,對網絡詐騙手段保持警惕,發現可疑跡象及時提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