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下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對《戶口法》(修訂草案)提出了許多值得注意的新意見。
提議主動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據司法部副部長阮青玉介紹,關於戶口登記權限,草案提議授權鄉級人民委員會辦理所有戶口事項和信息登記。特別是,戶口事項的登記將不受居住地和行政邊界的限制。
在審查這一內容時,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黃青松贊同加強鄉級權限,並實施不受居住地限制的戶口登記。
同時,他承認規定主動登記是行政程序改革的一大進步。
然而,審查機構擔心偏遠、困難地區的技術基礎設施和實時信息更新可能無法滿足這一規定。
此外,主動登記也可能遇到障礙,因為當醫療機構的信息湧入系統時,尚未有明確依據確定哪個鄉級人民委員會負責辦理登記。
審查機構還建議補充關於戶口信息變更時各機構間數據互通的原則規定;同時,需要明確歷史數據存儲流程,以便在系統出現故障時恢復服務。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內容是,草案規定在醫療機構出生的兒童,若已按規定提供完整的出生登記內容,數據自動連接並共享至電子戶口登記和管理系統,則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動辦理出生登記。
在醫療機構死亡的人員,若已按規定提供完整的死亡登記內容,數據自動連接並共享至電子戶口登記和管理系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動辦理死亡登記。
民願與監督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黎氏娥評價《戶口法》是直接關係到每個公民的法律之一。
她認為此次修訂幅度大,有許多進步之處,特別是應用信息技術和數字化轉型。
關於不受行政邊界限制的戶口登記政策,黎氏娥評價這一規定符合國家發展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的政策,為公民主動選擇辦理地點創造條件。
這也有助於減輕按居住地登記的機構的壓力,同時符合統一電子戶口數據庫的開發利用。但她建議明確這一規定的可行性。

公民“無論在哪裡都可以登記戶口”
國會主席陳青敏認為草案需要加強數字戶口和互聯互通,明確指出以前優先紙質版本加蓋紅章,但修訂時必須優先電子版本,以便公民“無論在哪裡都可以登記戶口”。
或者以前按居住地權限過於僵化,現在需要朝著在任何地方登記、不受地域限制的方向發展,為公民提供便利。
國會主席提醒電子版本在所有交易中必須具有與紙質版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關於程序互通,他認為應將“三合一”流程法律化:出生登記、常住登記、醫療保險卡發放,以及“二合一”:死亡登記和註銷常住登記。
他還要求規定將戶口數據更新至國家居民數據庫的責任,並確保按實際時間進行,避免公民辦理手續時信息出現偏差。
國會主席建議在特殊情況下保護人權,如未確定父母的兒童,應更靈活地處理棄嬰的出生登記程序,確保所有出生的兒童都能登記出生,享有教育和醫療權利。
隨後,國會副主席阮克定在結論中明確贊同戶口登記權限不受登記人居住地限制。
但要求仔細審查保障實施的條件,特別是技術基礎設施和戶口信息的實時更新,戶口數據庫的互聯互通,以確保偏遠地區等地方的可行性。
關於主動出生和死亡登記的規定,他建議更明確地確定負責主動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鄉級人民委員會的選擇原則。在此基礎上,政府詳細規定以有效組織實施。
此外,需要更清楚地報告和說明滿足技術要求的路線圖、技術條件,以確保這一內容的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