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衛生部長阮氏金進拒絕2名辯護律師

今天(5月20日),前越南衛生部長阮氏金進(67歲)被河內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罪名是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浪費和損失。

在程序部分,審判委員會表示,根據傳票名單,出席的有建設經濟研究院院長(建設部)、越南國家資本投資經營總公司(SCIC)代表以及40/73名有相關權益和義務的人員。

在越德醫院和白梅醫院第二分院項目違規案中,財政部和衛生部被確定為民事原告。

越南前衛生部長阮氏金進拒絕2名辯護律師

在陳述席前陳述個人情況時,阮氏金進表示目前已退休,擁有副教授、博士學位,曾擔任醫生,曾任衛生部長。

這位前部長表示,她曾被拘留7個月,從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2月13日,目前保釋候審。

在程序部分,主審法官通報,根據登記名單,金進有4名律師參與辯護,但前部長拒絕了其中2名律師。

站在陳述席下,金進確認拒絕了兩名辯護律師,簡短回答:“是的。”

越南前衛生部長阮氏金進拒絕2名辯護律師

與金進同罪名,法院還開庭審理了陶春生(SHT諮詢、投資和建設股份公司經理)以及衛生部重點醫療項目管理委員會的3名人員:陳文生(技術預算處處長)、阮戰勝(前管理委員會主任)和阮金忠(前副主任)。

阮戰勝和阮友俊(兩位前管理委員會主任)因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浪費和損失以及受賄罪被開庭審理,被指控從承包商處收受總額超過1000億越南盾。

此外,黎清添,紅河南星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被指控詐騙侵佔財產。

根據起訴書,金進在此案中的違規行為導致兩家醫院項目停滯、拖延,未能達到既定目標,與下屬官員一起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和浪費超過8030億越南盾。

調查過程中,戰勝承認與承包商達成協議並收受款項。戰勝供述,在從承包商處收到884億越南盾後,他給了時任衛生部長的阮氏金進129億越南盾和10萬美元。

而阮友俊供述,在從三家承包商處收到121.7億越南盾後,他將其中的50億越南盾給了前部長阮氏金進。

在調查機構,阮氏金進承認多次接收戰勝給的錢,總額為25億越南盾。這位前部長有一次從阮友俊處收到50億越南盾。她堅稱下屬沒有告知她這些錢的來源。

調查機構已對金進和下屬進行了對質,雙方就送錢和收錢的金額堅持原有供詞。

根據起訴書,被告及其相關人員家屬已繳納賠償金總額635億越南盾,其中前部長金進被記錄繳納了145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