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 我能否使用這本印度尼西亞駕照在越南駕駛?
2. 印度尼西亞是東盟成員國。根據東盟區域協議,印度尼西亞簽發的駕照是否能被越南承認?
3. 如果我的印度尼西亞駕照不能直接使用,我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才能在越南合法駕駛?(例如換領越南駕照、申請國際駕照等)。
4. 作為持有印度尼西亞駕照的白俄羅斯公民,我會遇到特殊法律困難嗎?懇請貴報給予諮詢。衷心感謝。
– 律師黃河(胡志明市律師團)回答:

您是白俄羅斯公民,但駕照由印度尼西亞簽發。越南法律不僅看駕駛人的國籍,還看駕照簽發國、駕照類型、居留期限及相關國際條約。
關於問題1,如果您只是短期來越南,持有印度尼西亞簽發的有效國家駕照(非臨時駕照、學車駕照),且駕駛準駕車型,則根據東盟駕照承認機制,有依據在越南使用。
東盟關於承認國家駕照的協定規定,各方承認由東盟國家主管機關簽發的國家駕照(臨時駕照、學車駕照除外);持證人可在其他東盟國家臨時居留期間駕駛相應車輛。如果駕照不是英文的,需附有經認證的英文翻譯件。
但是,如果您在越南長期居住、工作、學習,則不能理解為持有印度尼西亞駕照即可無限期駕駛。公安部2025年2月28日第12/2025/TT-BCA號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規定,在越南生活、學習、工作的外國人如持國家駕照,須辦理換領越南相應駕照的手續,除非越南加入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
關於問題2,印度尼西亞是東盟成員國,東盟關於承認國家駕照的協定明確將印度尼西亞列為參與國之一。
原則上,印度尼西亞簽發的國家駕照在包括越南在內的其他東盟國家得到承認,但該機制主要用於旅行和臨時居留,不能作為外國人在越南長期居住而不換領駕照的依據。
關於問題3,如果不屬於直接使用的情況或想在越南穩定駕駛,您應辦理將印度尼西亞駕照換領為越南駕照的手續。
根據第12/2025/TT-BCA號通知第24條,在越南居住、工作、學習的外國人,持有有效國家駕照且持有3個月以上的暫住證或長期居留卡,可申請換領越南相應駕照。
材料包括:駕照換領申請表、經認證的外國駕照越南語翻譯件、必要時提供健康證明、居留證件副本。材料提交至交警部門或公安部門設立受理點;打印和發證期限為自收到完整合格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
關於國際駕照,需注意國際駕照並非總能替代換領手續。第12/2025/TT-BCA號通知規定,越南根據1968年維也納公約簽發的國際駕照在越南境內無效。在越南對外國國際駕照的承認須依據越南加入的國際條約,不能籠統認為持有國際駕照即可在越南駕駛。
關於問題4,如果您持有效的印度尼西亞駕照、準駕車型相符,且擁有合法入境和居留證件,白俄羅斯國籍不會造成特殊障礙。
實際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因駕駛人的國籍與駕照簽發國不一致,執法部門可能加強檢查。因此您應隨身攜帶護照、在越居留證件、印度尼西亞駕照原件、經認證的英文或越南語翻譯件,並僅駕駛駕照上註明的車輛類型。如果長期居留,最穩妥的方案是換領越南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