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收到多個部委、地方提出的建議,要求考慮繼續實施工資政策改革及幹部、公務員、職員待遇制度,並與任務完成情況、人民和企業滿意度掛鉤。

其中,寧平省建議儘快根據工作崗位出臺工資等級表,以滿足按照中央第27號決議全面改革工資政策的要求。同時研究調整工資、津貼或其他輔助政策,以及時鼓勵、激勵並留住有能力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安心工作。

太原省也建議儘快研究完善工資機制,調整加薪、按崗位和工作績效付薪,簡化定薪、提薪手續,減少或取消不必要的津貼類型。

研究並提出新工資政策

針對此內容,越南內務部表示,根據政府關於落實越共中央委員會第十三屆第210號結論的行動計劃的第105號決議,內務部被分配了任務。具體而言,內務部牽頭並協調相關機構研究制定工資、津貼制度改革方案,為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武裝力量提供符合實際要求的新制度,涉及機構重組、實行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精簡編制。

此外,根據政治局第83號結論及越共中央辦公廳文件,內務部已與中央政策戰略部協調初步總結第27號決議執行情況,並同時向政治局、書記處報告,以繼續主動協調各部委研究提出新的工資和社會保障政策,按第十四屆黨代會決議精神報請上級審議決定。

執行政治局第174、186、206號結論及國會第265號決議賦予的任務,內務部已與財政部及相關部委協調,向政府報告並頒佈第161號法令,規定幹部、公務員、職員及武裝力量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制度。據此,自7月1日起將基本工資從234萬越盾提高到253萬越盾/月,確保與消費價格指數、經濟增長率及國家預算能力相適應,以改善幹部、公務員、職員、武裝力量及勞動者的生活。

保障領導職務津貼係數按行政等級確定

太原省建議內務部參謀政府考慮調整鄉級人民委員會下屬專業部門及單位正副職領導職務津貼係數,至少與省級人民委員會專業機構正副處長職務津貼係數相當,以確保與所承擔的工作量相稱。對此,內務部表示,根據政治局第206號結論,該部已提交政府頒佈第07號法令,修改補充政府第204號法令中關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及武裝力量工資制度的部分條款,其中規定從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到專業部門副處長及相應職務的領導職務津貼係數,按照第206號結論所述原則,確保領導職務津貼係數按行政等級確定,鄉級新職務津貼低於原縣級。